关于调整公布区级河长湖长、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区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的通知
关于调整公布区级河长湖长、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区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的通知
各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区领导调整变动实际情况,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湖长、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区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予以公布。
一、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区级河长湖长
总河长:陈忠奇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主持工作)
副总河长:韩 昉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 冲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区级河长:韩 昉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杨 斌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鹏伟 区党工委委员
区级湖长:张 冲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郑君民 区党工委委员
二、区河长制办公室
1、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田家增兼任。区经济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土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庚兼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
2、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党群工作部、区政法委、区科技局、区财政金融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土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中心组成,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三、区级河长湖长联系单位
区财政金融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国土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1、高新区区级河长设置表
2、高新区区级湖长(水库)设置表
枣庄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