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枣庄高新区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10-11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三级保护古树认定审核工作,现予以公布。
一、全区审核确认三级保护古树4株,标注“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二〇二三年监制”,分发各街道组织悬挂。
二、全区三级保护古树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各街道和各古树养护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养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附件:枣庄高新区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