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人选公示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3-12-14
根据《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将入选的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人选进行公示。
对公示人选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不含节假日)
受理单位: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浙商大厦211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举报电话:0632-8690078
邮 箱:gxq8691369@126.com
通讯地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211室)
附:第七届枣庄市乡村之星人选公示名单(高新区)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