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及事故警示
4月份,随着天气转暖,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活动进入旺季,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4月份安全风险综合研判情况及近年省内历史同期典型事故案例,提示警示如下。
一、安全风险综合研判情况
文化旅游领域。春夏之交气候适宜,自驾短途游、近郊游及周边游大幅增加,景区景点、乡村旅游、公园等场所事故防范压力增大,要高度重视景区、公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逻巡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强化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增设应急救援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领域。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货物运输高位运行,自驾游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叠加,要分析研判道路交通特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
建筑施工领域。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入施工旺季,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设备满负荷运转,潜在风险隐患大,安全事故突发性更强,稍有松懈就可能发生事故。要紧盯临建工程、房屋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建筑物等,排查整改风险隐患。重点整治外包施工作业、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强化现场劳动防护措施落实。
危险化学品领域。随着气温升高、天气干燥,化工生产装置易产生静电,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管道、存储罐发生泄漏燃烧和爆炸事故风险加大。要持续抓好主要装置、大型油气储罐区等重点部位,以及硝化、氯化等危险化工工艺安全监管。加强动火、堵漏、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因物料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事故。
工贸领域。4月企业生产负荷增加,检维修作业增多,高处和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孔洞未加盖板,临边未设栏杆等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涉及旋转、切割、传动等机械设备检修未执行停机、断电、挂牌规定易引发机械伤害事故。要落实物理隔离、固定防护、连锁保护等整改措施,减少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事故数量,防范和减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消防领域。4月份温度升高,火灾风险加大,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进楼入户私拉插座电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居家时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严防家庭火灾。
森林防火领域。春耕生产,野外农事用火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比较严峻。要深入排查林区等重要目标及其村庄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以及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公墓、坟场以及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林农结合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控措施,严禁烧纸、焚香、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随着气温回升,城市污水管道、窖井、化粪池、泵房集水池、污水处理构筑物等有限空间内容易聚集有毒有害气体,易引发作业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工作要求,重点防范城市污水管道、窖井、化粪池、泵房集水池、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场所有限空间事故,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各项措施,对未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培训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大型演出活动、体育竞赛、集市庙会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人流聚集增加,人流量大,高度密集。要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以及加强交通和安保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事故案例警示
(一)道路交通事故
1、枣庄山亭区“4-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4月12日山亭区府前路,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山亭区府前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实验三小站牌西17米处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2、枣庄峄城区“4·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20年4月24日在峄城区古邵镇沙路口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3、滨州无棣县“4·1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4月11日,一辆鲁n牌照小型面包车沿g339由南向北行驶至无段时,撞向顺向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一辆翼j牌照大货车尾部,造成5人死亡。
4、潍坊滨海区“4·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4月15日,潍坊滨海区一辆鲁g牌照小型客车在海化街与华洲路路口因驾驶员酒驾追尾一辆鲁g牌照大型普通客车,造成3人死亡。
5、京台高速山东宁阳段“4·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4月15日,一辆冀t牌照重型仓栅式货车沿g3京台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泰安宁阳段时,因驾驶员疲劳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与鲁h牌照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
6、济广高速梁山段“4·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21年4月17日,一辆鄂f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济广高速行驶至济宁梁山段时,因驾驶员疲劳驾驶,未及时发现前方道路拥堵情况,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追尾前方遇拥堵停靠在右侧车道的鄂牌照小型普通客车,造成4人死亡。
(二)商贸制造业
7、滕州市山东衡达有限责任公司“4·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2019年4月5日,山东衡达有限责任公司更衣室东侧临时堆放的护栏板未采取措施固定,导致西侧护栏板在未受到外力作用的情况下滑塌,造成1人死亡。
8、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2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2017年4月24日,滕州市安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包装车间1名机修工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认识、分析和判断不足,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从事高处维护作业,未履行高处作业审批手续,在进行高处维护作业时,不慎从维修操作平台西侧护栏跌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9、聊城市茌平区恒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9”较大气瓶爆炸事故。2022年4月9日,聊城在平区恒诚金属有限公司员工进行焊接作业时氩气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10、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重大着火中毒事故。2019年4月15日,济南市历城区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冻干车间地下室管道改造过程中,违规进行动火作业,电焊火花引燃低温传热介质,造成10人中毒死亡、12 人受伤。11、东营市东营区东大泡塑有限公司“4·1”较大火灾事故。2018年4月1日,东营东大泡塑有限公司违规组织生产,主厂房内电气线路短路产生电火花、高温熔融物,引燃违规堆放的泡沫箱,导致发生火灾并迅速蔓延,造成3名员工逃生过程中吸入有毒烟气死亡
(三)采矿业事故
12、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21”一般顶板事故。2018年4月21日,枣庄大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北205转载运输巷维修作业时,1名工人未确定临时支护有效,未仔细观察顶板完好情况,进入严重失修区域冒险作业,被突然冒落的矸石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13、枣庄山亭区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4·9”一般运输事故2015年4月9日,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掘进一工区1名推车工严重违章作业,在未连挂两矿车中间的连接装置也没有进行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发出提升信号,导致在矿车一提期间被保险绳拉翻的第二辆矿车砸伤头部致死。
(四)建筑施工及市政工程领域
14、泰安市宁阳县污水管网d-1-6倒虹吸井“4·25”较大中毒室息事故。2022年4月25日,宁阳县经济开发区鲁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增建筑公司在对磁密镇南村污水管网清淤时,1人掉入虹吸井内中毒窒息,另2人盲目施救,造成3人中毒室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