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六不”原则 远离溺水风险
来自: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4-05-20
学生篇
防溺水“六不”原则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篇
一、加强儿童监护
儿童对溺水风险识别和判断力有限,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儿童进行监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并有专人监护的活动场所,避免其在危险水体附近玩耍。不能将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和浴室,或开放的水源边。
儿童一定要由成人监管,不能交给未成年人看护。看护低龄儿童时,监护人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分心。
二、隔离儿童和危险水体
将儿童和危险水体隔离有助于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保护儿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卫生间坐便器应盖好盖。家周围的水井等蓄水容器应加盖,或为水井安装汲水泵、水管等,减少儿童接触危险水体。
如果家中有5岁以下儿童,且房屋距离池塘、小溪等自然水体25米内,应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门安装门栅栏,以阻挡幼儿自行外出。
三、加强孩子安全教育
告知孩子应在家长或成年监护人的看管下参加水上活动,不允许单独或与其他伙伴一起去水边玩耍或游泳。
告诉孩子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没有游泳管理员,非专门开设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当同伴落水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伤亡。
救护篇
内容来源: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