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枣庄精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来自: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时间:2024-10-17
枣高社监询字[2024]第029号
枣庄精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由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本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枣高社监询字[2024]第016号)。本中心于2024年6月17日对劳动者瞿静投诉你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立案调查。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
4、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面劳动合同;
5、全体职工2023年10月-2024年6月的财务凭证;
6、全体职工2023年10月-2024年6月的考勤表及工资表;
7、关于投诉人瞿静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
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不按照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光明西路1677号3楼302室,联系电话:8620528。
特此公告。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