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养父母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办理流程:
1.由新生儿养父、母或者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办结后由申报人当场签字确认《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当事人签字的委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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