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3-14738 | 主题分类 |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
发文机关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枣高社字〔2023〕5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水务系统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枣高社字〔2023〕52号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枣庄高新区水务系统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能让群众看到成效、感受到变化,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水务系统提升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相关部署安排,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水问题,提升群众对水务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高新区城乡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结合常态化推进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倾心听取群众意见,全力回应群众诉求,推进全区城乡水务群众满意度大提升,为开创枣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贡献坚实水务力量。
二、任务目标
抓好群众反映问题“减量管理”,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数量在全市占比大幅下降,实现水务系统参与的居住环境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指标在全市排名位次大幅前移。
三、步骤措施
一是街道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5日)。各街道成立群众满意度工作专班,发挥专班作用,对辖区开展“村村到”全覆盖大走访,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重点针对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护、城市供水服务等领域,具体查摆以下方面:
1.农村供水保障领域:是否通自来水;农村供水工程是否闲置;每日供水时长是否符合一天至少3次、一次至少2小时;消毒设施是否运行;是否存在水质浑浊;水价是否超出3元/方;是否存在管网严重漏损;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是否达标等;是否设村级水管员;管护养护责任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县级统管;是否建立维修养护管理机制并常态运行;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停水的,是否履行告知;群众反映其他农村供水保障问题。
2.河湖管护领域:河湖管理范围内有无倾倒建筑、生活等垃圾现象;有无杂草众生、违规开垦种植、养殖等现象;有无电鱼、炸鱼、毒鱼现象,有无破坏湿地现象;有无私设排污口,向河湖内私自排污现象;河湖内有无黑臭水体等污染现象;河湖堤坝有无损毁现象,有无损毁堤坝私自种植庄稼和树木现象,有无在水库溢洪道私设拦鱼网等现象;有无私自侵占河湖管理范围开展项目建设现象等;群众反映其他河湖、水库管护问题。
3.城市供水服务领域:水量是否充足;水质是否浑浊;是否存在擅自停水情况,对于欠费用户应该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未将欠费情况通知到用户的,严禁擅自停水;是否向用户收取结算水表更换费用,结算水表及结算水表之前的设施设备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群众反映其他城市供水服务问题。结合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显著位置公示重点问题举报电话,发挥水管员作用,充分利用水利部、住建部、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各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省市电话调查反馈,“枣满意”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系统,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全面收集群众反映问题。
各街道将收集的问题梳理后建立问题台账,于9月5日前报送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是集中整改阶段(9月6日至9月25日)。
1.深入剖析问题。对自查发现问题及相关渠道反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尤其是分析问题共性的方面,发现工作薄弱的村(社区)点位,找准根源症结。逐条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2.把握整改要求。按照“先急后缓、逐步化解、全部清零”的原则,逐步销号整改到位。对能够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见成效,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到整改效果。对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对群众立下整改承诺,并公开告知举措,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还要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
3.定期调度推进。各街道要对具体实施的村(社区)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了解问题整改台账推进落实情况,强化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对需要在系统办理的问题,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确保问题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办结。
各街道于9月25日前将问题整改台账最新进展报送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督导验收阶段(9月5日至10月15日)。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实地督导,验收整改成效,重点核查各街道自查问题是否全面,是否有瞒报、漏报、未排查到位情况,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对整改情况是否满意,问题是否发生反弹等,督导验收情况将进行通报。
四是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总结“双月攻坚”活动工作经验做法,正面报道工作成果,让群众看到成效、感受到变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加强宣传引导和常态化发现交办解决问题机制,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道工作专班要强化统筹协调,专班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水务业务负责人具体抓。各街道分头推进本辖区水务领域群众满意度工作,要刀刃向内,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决心,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提高工作标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考评奖惩。参照区季度评估和年度考核标准,对各各街道提升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照区考核办法纳入考核。对在市考核中满意度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街道,按照考核指标予以扣分。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双月攻坚”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共促进。要对照2023年城乡水务工作要点,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突出抓好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推进落实,切实担当尽责,从根本上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台账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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