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竣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如何申报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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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0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文,符合要求的特殊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向消防验收主管部门申报消防验收,并需提供以下资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1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资料清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及其附件)1份;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含审图章、竣工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严格按照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过程质量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的通知》(枣住建字〔2021〕1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