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4-0070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
发文机关 | 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关键词 |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消费品;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社会事务;分局;智能 |
发文字号 | 枣高管发〔202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高新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枣高管发〔2024〕3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总体安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24〕3号),进一步加快先进设备生产应用,促进先进产能发展提升,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推动报废汽车与废旧家电回收量稳固提升,配合市局做好相关工作。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
二、聚焦工业倍增,开展工业技改焕新行动
(一)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深入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焕新行动,推动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产线升级、智能提升,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实施产业智能化改造。贯彻落实“工赋山东”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落实枣庄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分层次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加快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量达到4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三)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开展水效、能效等领跑者行动。积极指导我区锂电等优势产业、“链主”企业争创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到2025年,力争建成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2种。(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装备设备更新行动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引导企业更新混凝土搅拌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国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五)推动住建市政设施改造。坚持“绿色低碳、本质安全、惠民宜居”,制定落实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努力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建设供热企业智慧供热系统。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卫设施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市政、园林、环卫车辆装备。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桥梁隧道、窨井盖、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牵头单位:国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六)推动教育文旅设施提升。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智慧黑板等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七)推动医疗卫生装备升级。强化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上级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大医药物流智能传输体系建设推广力度,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兴仁街道、兴城街道、张范街道)
四、聚焦生活消费,开展以旧换新促进行动
(八)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利用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梯次消费,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部署积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引导释放消费潜力。(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警大队)
(九)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依托省、市家电消费节,联合家电制造企业及本地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畅通家电升级换新消费链条。鼓励智能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商场、平台通过让利、补贴等方式,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产品体验、新品首发、家电下乡等促进活动,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顺应数字家庭发展趋势,探索家电、家装、家居一体化融合消费。(牵头单位: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住建局)
五、聚焦产品供给,开展创新赋能提升行动
(十一)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新能源电池等优势产业,鼓励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和先进装备供给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省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6 3”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鼓励企业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大产学研合作,支持先进制造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切实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十三)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持续推进“好品山东”建设,组织做好“山东制造•齐鲁精品”申报推荐和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积极推介我区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设备。鼓励企业聚焦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开发更多优质产品,加快自有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局)
六、聚焦废旧物资,开展高效循环利用行动
(十四)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 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家底,对闲置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与有购置需求的单位进行资产匹配,优先调剂使用。(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
(十五)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立足我区二手图书等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鼓励“互联网+二手”交易模式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进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依托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开展。(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十六)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区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培育招引锂电池等领域再制造企业。加快培育发展再制造服务主体,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推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聚焦再制造产业关键环节,加快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提高再制造产品质量,扩大再制造产品应用。抢抓《枣庄市支持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若干措施(试行)》机遇,引导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七、聚焦标准建设,开展对标引领强链行动
(十七)加快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相关国家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行业,积极参与修订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等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聚焦地方特色,全链条服务推进地方标准建设,鼓励制定实施企业联合标准、先进团体标准。(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十八)加快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健全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体系。(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国土住建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兴仁街道、兴城街道、张范街道)
(十九)加快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家电、家具产品、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配合相关单位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引领设备更新改造,着力提升产品质量。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二十)加强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支持制定完善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三样”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加强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的研制。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区经济发展局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落实配套政策。(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十二)加大财政支持。紧盯政策导向,统筹产业、科技、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和上级资金,强化部门配合,做好各项政策实施的资金保障工作。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以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费用给予补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印发了《关于转发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枣高财监[2023]19号),要求各级采购人强化政策功能落实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落实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功能,并将绿色采购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
(二十三)落实税收优惠。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税务分局)
(二十四)深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组织辖内相关金融机构召开政策推进会,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与相关项目进行有效对接,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作用。落实《关于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四项体系,开展“新”与提“质”并向而行,稳步提升转型制造业企业获贷率。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相关领域,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扩面。(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二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国土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规划中心)
附件:关于成立枣庄高新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关于成立枣庄高新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有关要求,现成立我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
组 长: 张 冲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崔玉红 区党工委委员
成 员: 党启利 经济发展局局长
田 峰 党政综合办公室资深主管
张宗林 科技局高级主管
程骁飞 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王 涛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周 涛 经济发展局高级主管
王 钰 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田家启 应急管理局资深主管
夏 军 国土住建局资深主管
沈建军 行政审批局资深主管
陈 涛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科长
张海平 生态环境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赵 健 税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 腾 规划中心副主任
赵 峰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宋 亮 供电中心副主任
周振龙 兴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栗 函 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世平 张范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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