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48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23日
- 文 号:枣高管办发〔2021〕7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23日
- 标 题:解读《枣庄高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保障方案(试行)》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枣庄高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保障方案(试行)》
6月23日,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枣庄高新区重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保障方案(试行)》(枣高管办发〔2021〕7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为优化提升我区社会投资拿地即开工(带方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号)、《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打响“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的实施意见》(枣发〔2020〕10号)、《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枣政字〔2020〕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保障方案(试行)主要依据《关于优化提升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0〕22号)、《关于优化提升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等六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枣建审改字〔2021〕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三、起草过程
《保障方案(试行)》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起草,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重点围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目标开展起草工作,形成了《保障方案》的初稿,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本保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已基本确定建设内容的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阶段,先行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探、设计试桩、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同时各审批部门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业务协同,同步进行方案、施工图和各审批事项的模拟化审查。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业务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五、涉及范围
在高新区重点区域内试行以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带指标出让、构建用地监管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地”改革(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和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适用于本方案。
六、执行标准
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重大产业工业类项目,保障方案(试行)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七、政策亮点
对社会投资拿地即开工(带方案)类建设项目审批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全面清理压减各环节“隐形时间”,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实现主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首席解读顾问:丁梅
政策咨询电话:0632-835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