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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07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4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4月17日
  • 标  题: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解读《枣庄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解读《枣庄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解读《枣庄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4月19日,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枣庄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枣高管办字〔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4月19日,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枣庄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枣高管办字[2021]8号)。

    二、决策依据

    按照《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等要求,“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区未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并对2021年前已经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未达到要求的进行提升改造。

    三、起草过程

    围绕《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起草、征求各街道、村居意见、专家论证、会议研究等情况进行编制。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工程内容包括高新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2 个行政村污水收集系统及治理系统相关的构筑物和必要的附属建筑物的工艺、土建、电气和仪表的设计。

    五、涉及范围

    各街道、村居。

   六、相关举措

    1. 防治大气污染措施

    (1)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随意临空抛撤造成扬尘。

    (2)施工道路尽量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3)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4)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装卸时防止遗洒飞扬。

    (5)在施工区禁止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1)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 防止施工噪声污染措施

    (1)作业时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在施工中采取防护等措施,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 的操作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

    (3)在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尽量减少认为的大声喧哗,不使用 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识。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有必要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 许可证,并向周边居民告示。

    4.倡导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尽可能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工厂、学校的影响,提倡文明施工,做到“爱民工程”,组织施工单位、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会联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问题。

    5.制定废弃物处置和运输计划

    工程建设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废弃物制定处置计划。运输计划可与有关交通部门联系,车辆运输避开行车高峰,项目开发 单位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并不定期的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七、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首席解读顾问:张晶

    政策咨询电话:86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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