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02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兴仁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25日
- 文 号:枣高兴仁办发[2022]10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25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解读《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解读《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利用工作实施意见》
5月25日,中共兴仁街道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枣高兴仁发﹝2022﹞10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三夏生产和秸秆禁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度三夏生产工作,消除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和资源浪费,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决策依据
为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结合本街道实际,确保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稳定进行。
三、主要内容
(一)狠抓“三夏”生产,确保实现丰产丰收。(二)狠抓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机械化作业水平。(三)狠抓秸秆禁烧(5月25日--9月20日),实施全域禁火确保秋冬安全。
四、涉及范围
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的原则,切实履行三夏秸秆禁烧工作职责。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兴仁街道办事处
首席解读顾问:农业办主任 夏印文
政策咨询电话:869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