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2-0018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更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区内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打通科技金融最后一公里,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8月2日出台了《枣庄高新区“科技创新积分贷”实施办法(试行)》(枣高管办字〔2022〕8号)。
一、政策出台依据
(一)编写依据
(1)2021年9月13日,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了《枣庄国家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枣高管发〔2021〕7号),文件第九条要求给予积分企业融资支持。
(2)2021年11月4日,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的通知》,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枣庄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并在具体措施中要求“扎实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建立基于企业创新能力定量评价的新型政策工具,按照市场化机制联合设立“企业创新积分贷”等专项产品。”
(3)2022年5月18日,区党政办按照区党工委主要领导部署下发督查通知要求每周报送企业创新积分贷工作进展。
(二)编写过程
考察借鉴其他国家高新区先进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在广泛征求管委会相关班子成员、相关部门、集团运营公司、企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研究调整,形成初稿。
二、目标任务
1、对按照《枣庄国家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积分的企业给予融资支持。依托枣庄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制数据库与合作银行数字金融优势建立数据建模,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分别给予不同额度授信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等活动。
2、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实现线上提款,简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间,提高贷款效率,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瓶颈,帮助企业抓住有利商机,助推企业加快实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三、科技创新积分制主要内容
(一)《枣庄高新区“科技创新积分贷”实施办法(试行)》包括八部分内容:
第一条概念解释,介绍放款主体、适用对象、产品性质。
第二条支持对象,明确“科技创新积分贷”贷款对象的产业范围、企业性质。
第三条产品要素,包括贷款对象评价模式、贷款额度、贷款用途。
第四条合作银行的条件和责任,明确合作银行所属区域、经营情况、承贷损失比例、贷款利率范围、贷款期限、最高贷款余额、贷款模式、补偿范围等内容。
第五条业务合作各方的职责,明确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合作银行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明确枣庄高新区与合作银行各自承担的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及比例。
第七条风险补偿条件和程序,包括借款人违约时,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合作银行采取的措施和落实风险补偿的工作程序。合作银行弄虚作假或与企业合谋骗贷、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的惩处措施。
第八条附则,包括对合作银行实施绩效评价、容错纠错机制、政策有效期,解释单位。
四、适用范围
“科技创新积分贷”贷款对象为高新区内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其中之一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企业划型标准。企业所在行业要符合枣庄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主要包括锂电新能源、光电信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执行口径和文件有效期
文件执行工作由枣庄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合承担。区科技局负责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合作银行传送评价积分结果。科技局和财政金融局共同确认企业名单和贷款推荐额度,向合作银行出具《枣庄高新区“科技创新积分贷”推荐企业名单》。合作银行的“科技创新积分贷”产品需经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联合认定。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负责对合作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申请进行审查、监督及风险补偿资金的预算统筹安排和资金拨付。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办法实施情况,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相应调整。
六、其它内容
政策解读机关:区科技局、财政金融局
政策解读顾问:毛丽荔、耿庆华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30158、0632-8621866